胡希恕講傷寒論-第二章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中-第121條
太陽病,吐之,但太陽病當惡寒,今反不惡寒,不欲近衣,此為吐之內煩也。
這個陷底下熱比較嚴重。 那麼太陽病,宜發汗不宜吐,而醫誤吐者。 太陽病在表哇,它應該發熱同時惡寒,現在反不惡寒。 所以這個太陽病一罷不惡寒,這個病全陷裡了。 而且這個病人不欲近衣,熱得厲害,煩熱得厲害,此為吐之內煩也。 這全是因為吐,造成邪熱陷入里而為內煩。 這個內煩,不等於上面的小逆了,比那個厲害。 c這就說明,本來裡邊沒有病,因為吃吐葯,虛其胃氣,外邊的邪熱趁胃虛而入於里了,入裡就變成陽明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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