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希恕講傷寒論-第二章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中-第90條
本發汗而復下之,此為逆也,若先發汗,治不為逆。本先下之而反汗之,為逆;若先下之,治不為逆。
因為這個病啊本來是應該先發汗的病,而不發汗,而反下之,這就是施治之逆了。如果先發汗呢?治之不為逆。這是一個講法,還有一個意思,本來應該先發汗,而先下之,這是施治之逆。如果先發汗了,那麼發汗之後有可下的證候而下之,治不為逆。這麼講也通的。但是底下這一條啊就不行了,“本先下之而反汗之,為逆”,那麼應該先下的病,而反發其汗,這就是治逆。如果先下之呢,“治不為逆”,這個就不能這麼講了,根據上條說本來應該先下,而反先發汗,這是施治之逆。要是下之後,有發汗的機會再發汗,這是治不為逆,這麼講在理論上是講得通的,但在實際上沒有,沒有一個病啊先可以瀉下的病,象陽明病了,瀉下完了還發汗,沒有那個事。所以根據這一條知道上面那一條啊,也不能作那個解釋。
本先溫之而反汗之,為逆,若先溫之,治不為逆。先溫,後再解表是可以的,這後頭都有的。但是這個下,是沒有這個例子的。我們在臨床上也沒有這種實際的病的反應,也沒有這個樣子的。所以這段講還根據頭前那個講對,就是病啊有宜汗的,有宜下的,那麼古人說了,陽盛陰虛,汗之則死;陽虛陰盛,下之則亡。所以該下的發汗了,或是該發汗的下了,都是逆治。別看剛才說的是後世的說法,其實是內經上的。這個地方陰陽啊,陽就指著熱,陰就指著津液。陽盛陰虛,就是津液虧,他還去傷津液,這個津液不能讓它虧。這本書不這麼講,這個書這個陰陽啊與內經上所講的陰陽是不同的,他這個陽常指著津液,咱們頭前有很多條文了,回頭看看。他說這個陽盛就是熱盛,陰虛就是津液虛,這個不能發汗。熱不盛,而津液特別充分,可以發汗,他這麼說的。這個是有語病的,我們講這條可以的。能真正陽虛,真正沒有熱,也不能發汗,你可知道啊,所以這句話有語病,所以甚至於說」桂枝下嚥,陽盛則斃,都指著熱盛。其實桂枝湯治的病哪一種沒有熱?都有熱,那個熱是表熱,不是說是有熱就不能用桂枝,這是錯的。表有熱,還是非用不可。所以拿內經來註解傷寒論,有的地方就注得不通。
底下就承著這一條,說這個汗下先後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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