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方傳真-第三章·承氣湯類方
一、大承氣湯方
【方劑組成】大黃12克,厚實18克,枳實9克,芒硝18克(分二煎)
【用法】以水六杯煮二物,取三杯,內大黃再煎取一杯,去滓,內芒硝,更上火一二沸。溫服,得下勿再服。
【方解】大黃緩下,芒硝軟堅,二藥合用攻下頗峻,復佐以消脹破結的厚實、枳實,則蕩滌腸胃、通利水穀既迅且猛,任何大實、大熱、大滿、以至塞而不利、或閉而不通者,均得攻而克之。
【仲景對本方證的論述】
《傷寒論》第208條:陽明病,脈遲,雖汗出不惡寒者,其身必重,短氣,腹滿而喘,有潮熱者,此外欲解,可攻裡也。手足濈然汗出者,此大便已硬也,大承氣湯主之;若汗多,微發熱惡寒者,外未解也,其熱不潮,未可與承氣湯;若腹大滿不通者,可與小承氣湯,微和胃氣,勿令大洩下。
註:潮熱,謂其熱如潮,勢甚洶湧,一身如蒸,無處不熱之意。本條可分以下三段解之。①脈遲,為不及脈,常主寒主虛。今陽明病脈遲,故雖汗出不惡寒。陽明病的外證已顯,但其人仍必有身重短氣等外濕內飲的為證,當然還不可以議下。②若汗出不惡寒,其人腹滿而喘,並有潮熱者,則脈遲不外由於裡實氣血受阻的結果,乃肯定外欲解可攻裡也。若手足亦不斷汗出,更是大便成硬的確候,則宜大承氣主之。③若汗出不惡寒、其熱不潮,則裡熱不實,不可與承氣湯以攻之,即便腹大滿而不通者,亦只可與小承氣湯微和其胃氣,慎不可使之大洩下。
按:水火不相容,水盛則火欲息,火盛則水欲絕。陽明病法多汗,即熱極於裡,津液外亡之象。表有濕則身重,裡有飲則短氣,其熱還不甚,裡尚不實甚明,此時何得妄攻?由於脈遲屬不及,一般主寒主虛,不過裡實極者,則血氣受阻,而脈亦遲,故陽明病脈遲,首宜當心其虛。雖汗出不惡寒者,明是不可妄攻的否定語調。其身必重、短氣,即不可妄攻的可能見證。後之大承氣湯主之,當無此證,讀者多連讀下去,而把身重、短氣亦說成大承湯的適應證,實屬大錯。試看書中論身重的條文很多,而無一可下者,尤其《傷寒論》第219、221兩條所論與此很相似(見白虎湯條和梔子豉湯條)。但均禁下,古文詞義簡奧,不易理解,因不避詞費,細釋如上,以供參考。
《傷寒論》第209條:陽明病,潮熱、大便微硬者,可與大承氣湯;不硬者,不可與之。若不大便六七日,恐有燥屎,欲知之法,少與小承氣湯,湯人腹中,轉矢氣者,此有燥屎也,乃可攻之;若不轉矢氣者,此但初頭硬,後必溏,不可攻之,攻之必脹滿不能食也。欲飲水者,與水則噠,其後發熱者,必大便復硬而少也,以小承氣湯和之;不轉矢氣者,慎不可攻也。
註:燥屎即硬便,矢氣即放屁。有潮熱為裡實的確候,故陽明病潮熱,若大便微硬者,即可與大承氣湯以攻之;便不硬者,則不可與之。假如不大便已六七日,而無其他證候足以證明大便之硬否,可先與小承氣湯,服後不大便而轉矢氣者,即為有燥屎的確據,便可與大承氣湯;若服小承氣湯後不轉矢氣,則必下初頭硬後必溏的大便,這種情況是不可與大承氣湯的。若不經試服小承氣湯,而誤以大承氣湯攻之,則必致腹脹滿而噠、不能食的里虛證。虛飲水自救,但胃氣虛與水則不受。其後發熱者,謂服小承氣湯,洩下先硬後溏的大便,潮熱即已,但以後又復發潮熱的意思。此必大便又硬而少也,仍宜小承氣湯以和之。當然服小承氣湯後不大便,可與大承氣湯。若無法轉矢氣,慎不可與大承氣湯以攻之。
按:陽明病潮熱,為裡實可下之候,但以什麼藥下之,還須進行方證之辨。大承氣湯為攻下峻劑,尤其不可輕試。有潮熱,同時見大便硬結者,為大承氣湯的適應證。上條的手足濈然汗出,為大便硬的徵候之一。而本條則無大便硬的明確徵候,但潮熱和六七日不大便,有可能為大便硬結,因出小承氣湯試之一法。不過若潮熱、不大便,即實係先乾後溏者,亦小承氣湯證,若試與大便硬的大承湯證,只能使之轉矢氣,當然無效,但亦無害,而後再與大承氣湯則最妥當不過,故於大小承氣湯疑似之證,先與小承氣湯亦可看成定法,雖說試之,實即治之,不可不知。
《傷寒論》第212條:傷寒若吐、若下後不解,不大便五六日,上至十餘日,日晡所發潮熱,不惡寒,獨語如見鬼狀。若劇者,發則不識人,循衣摸床,捏而不安,微喘直視,脈弦者生,澀者死。微者,但發熱譫語者,大承氣湯主之。若一服利,則止後服。
註:太陽傷寒,法當發汗,若吐、若下均屬誤治,故病不解,邪熱乘吐下之虛而陷於裡,因而不大便五六日,上至十餘日,日晡所發潮熱,而不惡寒,則外已解,可攻裡也。獨語如見鬼狀,即譫語之甚者。潮熱而譫語、大便已硬,為大承氣湯證。證之劇者,發則不識人,循衣摸床,即捻衣襟、摸床沿。善而不安,即無故恐怖不安。此皆意識模糊、生機欲息的形象。氣將脫則微喘,精欲竭則直視。脈弦屬太過主實,故還可與大承氣湯背城一戰而望生。脈澀屬不及主血少、邪實正虛,已難於攻治,故不免死亡。
若上述之輕微者,只發潮而譫語,則無關於生死大事,不過裡實熱結,宜攻而已,大承氣湯主之。若服後得快利,則止後服。
《傷寒論》第212條:陽明病,譫語、有潮熱、反不能食者,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;若能食者,但硬耳,宜大承氣湯下之。
註:譫語有潮熱,為熱實於裡、大便成硬的確徵。胃有熱當能食,今反不能食者,乃裡實更甚,即胃中亦燥結的宿食關係。若其人能食,胃中無燥結隻大便成硬耳,但均宜大承氣湯下之。
《傷寒論》第217條:汗出譫語者,此為風也。須下者,過經乃可下之;下之若早,語言必亂,以表虛裡實故也。下之則愈,宜大承氣湯。
註:汗出多則津液外越,胃中燥屎必結,譫語即裡有燥屎的確候。此為風也,謂此為太陽中風轉屬陽明病者,燥屎當下,但須太陽證罷乃可下之。若下之早,則使外邪盡陷於裡,勢必加甚其語言錯亂。表邪裡實,即是說表邪內陷則表已虛,邪並於裡,則裡益實,比較原證更重一等,但下之均當愈,宜大承氣湯。
按:汗越於外,則津液竭於裡,若復熱實,燥結至速。譫語即有燥屎之候,故不可輕視,一俟表解,即須大承氣湯下之。陽明病不怕證實,最慮津虛。後有發熱汗出的急下證,意即在此,可互參。
《傷寒論》第220條:二陽並病,太陽證罷,但發潮熱、手足漐漐汗出、大便難而譫語者,下之則愈,宜大承氣湯。
註:二陽並病,指太陽陽明並病言,若太陽病證已罷,但發潮熱、手足漐漐汗出、大便難而譫語者,大承氣湯證已極明顯,故下之則愈。
《傷寒論》第238條:陽明病,下之,心中懊憹而煩。胃中有燥屎者,可攻。腹微滿,初頭硬,後必溏,不可攻之。若有燥屎者,宜大承氣湯。
註:陽明病下之後,遺熱未除,故心中懊憹而煩,若裡有燥屎,腹當硬滿而拒按,則仍可攻之。若只微滿,大便初頭硬,後必溏,為梔子豉湯的虛煩證,則不可攻之。如確審其有燥屎者,宜大承氣湯下之。
按:心中懊憹而煩為梔子豉湯和大承氣湯的共有證,其主要區分即在虛滿與實滿,此腹診之所以必知者。
《傷寒論》第239條:病人不大便五、六日,繞臍痛、煩躁、發作有時者,此有燥屎,故使不大便也。
註:胃腸中乾,大便成硬,欲行難通,故繞臍痛而煩躁。欲行暫止則痛與煩亦暫止,時休時作,故謂發作有時,此亦有燥屎的確候,言外宜大承氣湯攻之。
《傷寒論》第240條:病人煩熱,汗出則解;又如瘧狀,日晡所發熱者,屬陽明也。脈實者,宜下之;脈浮虛者,宜發汗。下之與大承氣湯,發汗宜桂枝湯。
註:見桂枝湯條。
按:此只日晡所發熱而脈實,又何須大承氣湯的猛攻?殊不知方發汗汗出即轉屬陽明,其病傳變迅急,來勢猛惡可見,於此正在變化莫測之際,當頭痛擊,亦正其時。醫家不只要知常規,更要知隨機應變,可與後之急下諸條互參自明。
《傷寒論》第241條:大下後,六七日不大便,煩不解,腹滿痛者,此有燥屎也。所以然者,本有宿食故也,宜大承氣湯。
註:大下以後,又六七日不大便,而原有的煩未解,並腹滿且痛,此仍為有燥屎之證。其所以大下之後還有燥屎者,因其人本有宿食下而未盡的緣故,宜大承氣湯再下之。
按:此即承前之陽明病下之,心中懊憹而煩,胃中有燥屎者可攻條,而重申攻毒務盡之義。
《傷寒論》第242條:病人小便不利,大便乍難乍易,時有微熱,喘冒不能臥者,有燥屎也,宜大承氣湯。
註:小便不利,則大便當溏,今以裡熱盛實,邊結邊流,因致大便乍難乍易。雖外時有微熱,但其人喘冒不能臥,顯系實熱自裡迫上的徵候,因斷言謂此有燥屎也,宜大承氣湯下之。
《傷寒論》第251條:得病二三日,脈弱,無太陽柴胡證,煩躁、心下硬。至四五日,雖能食,以小承氣湯,少少與微和之,令小安。至六日,與承氣湯一公升。若不大便六七日,小便少者,雖不受食,但初頭硬,後必溏,未定成硬,攻之必溏;須小便利,屎定硬,乃可攻之,宜大承氣湯。
註:無太陽柴胡證,謂無太陽表證和少陽柴胡證。今煩躁而心下硬,並四五日不大便,裡實的徵候已顯,況能食,更是多熱無寒確徵,似可以議下了,但以脈弱,心下硬,亦可能是胃虛,以是可少與小承氣湯微和其胃,可略安其煩躁,進行觀察至六日,還不大便,己可證其非虛,故可增與小承氣湯一公升;延至六七日仍不大便,雖不能食,有似實結已甚,但若小便少者,大便仍初硬後溏,未定成硬,不可攻之;若不慎而攻之,則使溏洩不已。必須小便利,則屎定成硬。乃可攻之,攻之宜大承氣湯。
按:本條的脈弱和首條的脈遲,均屬不及的一類脈,陽明病見之,必須精心觀察,慎重用藥,尤其脈弱而伴心下硬,更當考慮胃虛,即有一二實候,不可妄試攻下。以小承氣湯少與微和之,令小安。至五六日再與一公升。用藥何等慎重,四五日、至六七日,觀察何等周詳。治大病難,治疑難病更難。病家急躁,醫者粗心未有不敗事者。條文中雖未說四五日未大便,然據六七日不大便一語,則四五日至六七日未大便自在言外。古文簡煉,讀者應細體會。
《傷寒論》第252條:傷寒六七日,目中不了,睛不和,無表裡證,大便難,身微熱者,此為實也。急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註:目中不了了,謂視物不明的意思。睛不和,謂睛昏暗而不光澤的意思。
傷寒六七日,其人突然目中不了,睛不和,並無其他明顯的表證和里證,而隻大便難,身微熱,但此為熱實於裡的險惡證候。外迫雖微而上攻甚烈,病勢猛劇,緩必無及,宜大承氣湯急下之。
按:傷寒表證突然而罷,裡實證候不待形成即出現目中不了、睛不和等精氣欲竭的險惡徵候。傳變急劇,大有不可終日之勢,哪容「隻大便難而身微熱」再行觀望之理,應急釜底抽薪,以大承氣湯急下之。
《傷寒論》第253條:陽明病,發熱、汗多者,急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註:陽明病,若發熱而汗多不已者,此熱盛蒸騰於裡,津液欲竭於外之象。宜急下熱以救津,緩則無及,宜大承氣湯。
《傷寒論》第254條:發汗不解,腹滿痛者,急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註:發汗而病不解,馬上傳來腹滿痛,傳變如此迅速猛惡,稍緩則險證蜂起,故宜大承氣湯急下之。
按:以上三條,均以病情猛惡而行應急制變之治,看似不重,稍有延誤,禍變立至,學者宜仔細玩味而熟記。
《傷寒論》第255條:腹滿不減,減不足言,當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註:此承上條言,雖已下之,則腹滿不減,即有所減亦微不足道,病未盡去,故還應當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《傷寒論》第256條:陽明少陽合病,必下利,其脈不負者,為順也;負者,失也。互相剋賊,名為負也。脈滑而數者,有宿食也,當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註:脈滑而數,主內有實熱,故下利脈滑數,當有宿食,宜以大承氣湯下之。
按:古人以為陽明屬土,少陽屬木,陽明與少陽合病則呈木剋土,故必下利。此和後之「脈不負」以下一段文字,均屬五行推理,這裡從略。
《傷寒論》第320條:少陰病,得之二三日,口燥咽乾者,急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註:少陰病,津血本虛,若傳陽明,則燥結異常迅速。口燥咽乾,己有熱亢津枯之勢,故急下以救津液,宜大承氣湯。
《傷寒論》第321條:少陰病,自利清水,色純青,心下必痛,口乾燥者,急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註:自利清水,色純青,謂所下皆青色穢濁的水樣便。熱結於裡,故心下必痛,此即《溫疫論》所謂為熱結旁流者是也。邊下清水,邊實心下,熱亢津亡,災禍立至。口乾燥者,已見其端,故宜大承氣湯急下之。
按:以上所述常見於溫疫症,病勢猛惡,初得即致人於沉昏不起,形似少陰病的但欲寐,因以少陰病冠之,其實為熱實於裡的陽明病。我(胡老)年輕時,一日正在睡中,突然身如倒,昏冒不知所以。初以為夢,嗣後以腹痛欲便,乃知已病。遂下利黑水樣便二三次,臭惡異常,以後即沉昏不省人事,家人惶恐,乃請西醫注射藥針,天明頭腦稍清,但口乾舌燥、腹滿痛不休,因服大承氣加甘草湯得快下乃安,以所患與本條論述頗相似,故附此以供參考。
《傷寒論》第322條:少陰病,六七日,腹脹、不大便者,急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註:腹脹、不大便,已屬裡實可下之證,況由少陰病傳來,須慮其津液枯竭而致虛,故宜大承氣湯急下之。
按:津液虛損則易致熱實,熱實更易致津液枯虛,虛實相搏,則虛者益虛,實者益實,正虛病實,將難任藥矣。故少陰入陽明略見其端,即宜急下。以上三條,除自利清水一條外,其餘二條皆少陰病傳變為陽明病者,不可不知。
《金匱要略,痙攣暍病》第13條:痙為病,胸滿口噤,臥不著席,腳攣急,必齘齒,可與大承氣湯。
註:口噤,即牙關緊閉。臥不著席,謂背弓反張,仰臥則背不著於席。齘齒,即上下齒相切意。
熱壅於裡則胸滿、津燥、筋急因致痙。口噤以下為痙之劇烈狀,此可與大承氣湯以下其熱。
按:破傷風多見此證,宜注意。
《金匱要略‧腹滿寒疝氣宿食病》第21條:問曰:人病有宿食,何以別之?師曰:寸口脈浮而大,按之反澀,尺中亦微而澀,故知有宿食,大承氣湯主之。
註:脈浮大主熱盛,而澀主血少。胃為水穀之海,榮衛之源。宿食實於裡則發熱,榮衛源絕則血少,故脈應之浮而大。按之反澀,尺中亦澀而微也,宿食當下,宜大承氣湯。
《金匱要略‧腹滿寒疝氣宿食病》第22條:脈數而滑者,實也,此有宿食,下之愈,宜大承氣湯。
註:脈數而滑者,為熱實於里之應,故知此為有宿食,宜大承氣湯下之即愈。
《金匱要略‧腹滿寒疝氣宿食病》第23條:下利不欲食者,有宿食也,當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註:下利一般多能食,裡有宿食則不能食,此當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按:噤口痢多由於有宿食者,宜注意。
《金匱要略·嘔吐噦下利病》第37條:下利,三脈皆平,按之心下堅者,急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註:下利而脈不微弱,而三部皆平,為不虛偏實之候。按之心下堅,顯繫邊流邊結之證,故當急下,宜大承氣湯。
《金匱要略·嘔吐噦下利病》第38條:下利,脈遲而滑者,實也,利未欲止,急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註:脈遲主寒,但裡實甚者則脈亦遲,今遲與滑俱見,則不為寒而反為熱心甚明,故下利見此脈,則知為裡實所致,實上利不止,宜大承氣湯急下之。
《金匱要略·嘔吐噦下利病》第39條:下利,脈反滑者,當有所去,下乃愈,宜大承氣湯。
註:下利,虛人最甚,脈當微弱,今脈反滑為裡實之應,故謂當有所去,須下其實乃愈,宜大承氣湯。
《金匱要略·嘔吐噦下利病》第40條:下利已差,至其年月日時復發者,以病不盡故也,當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註:此即所謂休息痢,因初病時未能驅盡病毒,故至時復發,當下盡其毒,宜大承氣湯。
《金匱要略·婦人產後病》第1條:問曰:新產婦人有三病,一者病痙,二者病鬱冒,三者大便難,何謂也?師曰:新產血虛,多汗出,喜中風,故令病痙。亡血復汗,寒多,故令鬱冒。亡津液胃燥,故令大便難。產婦鬱冒,其脈微弱,嘔不能食,大便反堅,但頭汗出。所以然者,血虛而厥,厥而必冒。冒家欲解,必大汗出。以血虛下厥,孤陽上出,故頭汗出。於是產婦喜汗出者,亡陰血虛,陽氣獨盛,故當汗出,陰陽乃復。大便堅,嘔不能食,小柴胡湯主之,病解能食,七八日更發熱者,此為胃實,大承氣湯主之。
註:見小柴胡湯條。
《金匱要略·婦人產後病》第6條:產後七八日,無太陽證,少腹堅痛,此惡露不盡;不大便,煩躁發熱,切脈微實,再倍發熱,日晡時煩躁者不食,食則譫語,至夜即愈,宜大承氣湯主之。熱在裡,結在膀胱也。
註:產後七八日,既無太陽表證而少腹堅且痛,其為惡露結滯不去甚明,更審其人不大便、煩躁發熱,尤其倍於日晡時,而脈微實不食,食則譫語,一派裡實的證候,至夜即愈亦有別於一般的瘀證,以是知為熱實於裡,因使惡露結於少腹而不去也,故宜大承氣湯主之。
按:產後惡露不盡,一般不宜大承氣湯,但由於熱實而致惡露結而不去者,又非此不治,不可不知,關鍵所在,須辨方證。
【辨證要點】基於以上所論,可知大承氣湯為攻下峻劑,但熱實達至一定高度,又非此方不能以救治。不當用而用,和當用而不用,都足以誤人性命。燥屎宿食雖屬本方應用的指標,但不是應用本方的目的。以上所述,在不同情況而有不同的證候,必須熟記。尤其應變急下各條,更要心中有數。若謂大承氣湯法即洩下,所治不外大實,大熱、大滿雲雲,而於具體適應證毫無所知,敢斷言其動手便錯。今就其方證的辨證要點歸納如下:
1。陽明病脈遲、汗出、不惡寒、發潮熱、手足濈然而汗出者。
2。不大便、發潮熱而譫語者。
3。陽明病譫語有潮熱、不能食有燥屎、能食屎定硬者。
4。汗出譫語、無太陽證者。
5。發潮熱、手足漐漐汗出、大便難而譫語者。
6。心中懊憹而煩、胃中有燥屎者。
7。不大便五、六日、繞臍痛、煩躁發作有時者。
8。病人煩熱汗出則解,日晡發熱而脈實者。
9。大下後六七日不大便、煩不解、腹滿痛者。
10。小便不利、大便乍看之下、有時微熱、喘冒不能臥者。
11。脈弱、煩躁心下硬、六七日不大便、小便利者。
12。傷寒六七日,目中不了了、睛不和,無表裡證,大便難身微熱者;
13。少陰病自利清水,色純青、心下必痛、口乾燥者。
14。少陰病六、七日腹脹不大便者。
15。下利脈滑而數、或脈遲而滑、不欲食者。
【驗案】李某,女性,65歲,延慶康莊公社巡視病人。1965年11月10日初診。患左半身不遂10天,服鎮肝熄風等藥不效。近症:頭暈頭熱,汗出煩躁,時有譫語,大便五日未行,苔黃膩少津,脈弦滑。血壓260/160毫米汞柱。證屬裡實熱盛,治以急下去實清熱,與大承氣湯:
大黃12克(後下),厚實18克,枳實12克,芒硝15克(分沖)
結果:上藥服一劑,大便通二次,諸症大減,血壓降為150/100毫米汞柱。改投大柴胡湯加減繼服調理。
二、小承氣湯方
【方劑組成】大黃12克,厚實9克,枳實9克
【用法】水煎溫服。初服湯當更衣,不者再服之。若更衣者,勿再服。
按:原方大黃量為18公克,以上為經驗常用量。
【方解】既去攻堅除熱的芒硝,又減消脹行氣的厚實,雖亦屬裡實的下劑,但較大承氣湯則顯有不及,故謂之小承氣湯。
【仲景對本方證的論述】
《傷寒論》第208條:陽明病,脈遲。雖汗出不惡寒者,其身必重,短氣,腹滿而喘,有潮熱者,此外欲解,可攻裡也。手足濈然汗出者,此大便已硬也,大承氣湯主之;若汗多,微發熱惡寒者,外未解也,其熱不潮,未可與承氣湯,若腹大滿不通者,可與小承氣湯,微和胃氣,勿令大洩下。
註:見大承氣湯條。
《傷寒論》第209條:陽明病,潮熱、大便微硬者。可與大承氣湯;不硬者,不可與之。若不大便六七日,恐有燥屎,欲知之法,少與小承氣湯,湯人腹中,轉矢氣者,此有燥屎也,乃可攻之。若不轉矢氣者,此但初頭硬,後必溏,不可攻之,攻之必脹滿不能食也。欲飲水者,與水則哮,其後發熱者,必大便復硬而少也,以小承氣湯和之。不轉矢氣者,慎不可攻也。
註:見大承氣湯條。
《傷寒論》213條:陽明病,其人多汗,以津液外出,胃中燥,大便必硬,硬則譫語,小承氣湯主之。若一服譫語止者,更莫復服。
註:陽明病,以其人多汗,因使津液大量外出,胃中水分被奪則必燥,大便因硬,硬則譫語,宜小承氣主之。若一服譫語,即不要再服。
按:此只由於汗出多,則使胃中燥、大便硬而譫語,既不發熱,更無潮熱,故不宜大承氣湯而宜本方。宜與大承氣湯條互參細研。
《傷寒論》第214條:陽明病,譫語、發潮熱、脈滑而疾者,小承氣湯主之。因與承氣湯一公升,腹中轉氣者,更服一公升;若不轉氣者,勿更與之。明日又不大便,脈反微澀者,裡虛也,為難治,不可更與承氣湯也。
註:前於大承氣條,既有陽明譫語、潮熱、反不能食者,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,若能食者,但硬耳,宜大承氣湯主之。又有脈數而滑者實也,此有宿食,下之愈,宜大承氣湯。本條所述無論證或脈,均宜大承氣湯甚明,而謂小承氣湯主之,已屬可疑,而因與承氣湯一公升以下條文,尤其不可理解,其中必有錯亂,故不釋。
《傷寒論》第250條:太陽病,若吐、若下、若發汗後,微煩、小便數、大便因硬者,與小承氣湯,和之愈。
註:吐下、發汗均足以亡失津液,胃中乾,故微煩。而小便數,益使胃腸枯燥,因致大便硬結不通者,可與小承氣湯和其胃即愈。
按:此亦由於津液亡失而致大便硬,裡熱不劇,故只微煩而無譫語,雖小便數,屎成硬,亦不宜大承氣湯的猛攻,而宜本方和之使愈。
《傷寒論》第251條:得病二三日,脈弱,無太陽柴胡證,煩躁、心下硬,至四五日,雖能食,以小承氣湯,少少與微和之,令小安;至六日,與承氣湯一公升。若不大便六七日,小便少者,雖不受食,但初頭硬,後必溏,未定成硬,攻之必溏,須小便利,屎定硬,乃可攻之,宜大承氣湯。
註:見大承氣湯條。
《金匱要略‧嘔吐噦下利病》第41條:下利諫語者,有燥屎也,小承氣湯主之。
註:諫語為裡實燥屎之候,下利而譫語,故肯定為有燥屎,宜小承氣湯主之。
《金匱要略·嘔吐噦下利病)附方(一):《千金翼》小承氣湯,治大便不通,喲數譫語。
註:胃氣不得行於下,而逆於上則穢;裡有燥屎則譫語。此以大便不通而使穢數,故宜小承氣湯治之。
按:論中謂「傷寒而腹滿,視其前後,知何部不利,利之即愈。」本條所述即屬後之不利者。
【辨證要點】陽明病,胃中燥、大便硬、而無潮熱者。
三、調胃承氣湯方
【方劑組成】大黃10克,炙甘草6克,芒硝12克(分沖)
【用法】水煎大黃、甘草,湯成去滓,內芒硝,更上火令沸,溫服。
按:原量大黃、芒硝較重,以上為經驗常用量。
【方解】此於大承氣湯去消脹行氣的枳實、厚實,而加安中緩急的甘草,既不足以消脹去滿,又緩硝黃的急下,故以調胃名之。
【仲景對本方證的論述】
《傷寒論》第29條:傷寒脈浮、自汗出、小便數、心煩、微惡寒、腳攣急,反與桂枝,欲攻其表,此誤也。得之便厥、咽中乾、煩躁吐逆者,作甘草乾薑湯與之,以復其陽。若厥愈足溫者,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,其腳即伸;若胃氣不和譫語者,少與調胃承氣湯;若重發汗,復加燒針者,四逆湯主之。
註:見甘草乾薑湯條。
《傷寒論》第70條:發汗後,惡寒者,虛故也;不惡寒,但熱者,實也,當和胃氣,與調胃承氣湯。
註:發汗表解身和,則不應發熱或惡寒。若無熱而惡寒者,是已陷於陰虛證;若不惡寒但熱者,則已傳為裡實的陽明病,此當和其胃氣,宜與調胃承氣湯。
《傷寒論》第94條:太陽病未解,脈陰陽俱停,必先振栗,汗出而解;但陽脈微者,先汗出而解;但陰脈微者,下之而解。若欲下之,宜調胃承氣湯。
註:脈浮取以候衛,沉取以候營,浮沉無所偏勝即脈陰陽俱停,乃營衛自調之象。太陽病雖未解,但脈陰陽俱停,陰陽自和可知,法當振栗汗出而自解。但陽脈微者,即脈浮而較微者,為衛不和於外,應責在表,故宜先汗出而解(言外宜桂枝以發汗)。但陰脈微者,即脈沉較微者,為營不和於內,應責在裡,故須下之而解,宜調胃承氣湯。
按:太陽病不解,暗示經過汗吐下等治療而病還不解之意。《傷寒論》曰:「凡病若發汗、若吐、若下、若亡血、亡津液、陰陽和者必自癒。」脈陰陽俱停,即陰陽自和的脈應。必先振栗汗出而解,即自癒前的戰汗,所謂嗆眩者是也。陽脈微者,即浮而弱之脈,陰脈微者,即沈而弱之脈。《金匱要略》曰:“衛緩則為中風,營緩則為亡血”,與此陽微陰微的脈法同,亡血由於胃中燥,與調胃承氣湯亦下熱救陰之治。
《傷寒論》第105條:傷寒十三日不解,過經譫語者,以有熱也,當以湯下之。若小便利者,大便當硬,而反下利,脈調和者,知醫以丸藥下之,非其治也。若自下利者。脈當微厥,今反和者,此為內實也,調胃承氣湯主之。
註:過經,指病已由太陽過入陽明的意思。傷寒已十三日不解,則傳入陽明而譫語,此裡有熱也,當以調胃承氣湯下之。小便利者,則大便當硬,今反下利,而脈調和者,當是醫以丸藥下之非法的治療所致。若轉變為太陰病自下利者,則脈當微厥,但今脈反和,此非自下利,而是丸藥所致甚明,雖下利還譫語,而脈調和,肯定是裡實未去也,故仍宜調胃承氣湯主之。
《傷寒論》第123條:太陽病,過經十餘日,心下溫溫欲吐而胸中痛,大便反溏,腹微滿,鬱鬱微煩,先此時自極吐下者,與調胃承氣湯;若不者,不可與;但欲嘔、胸中痛、微溏者,此非柴胡證,以嘔故知極吐下也。
註:溫與慍古通用,溫溫即煩惱之意。太陽病十餘日,病已去表內傳。心下溫溫欲吐、鬱鬱微煩而胸中痛,頗似少陽柴胡證。但柴胡證當胸滿大便不溏,今大便反溏而腹微滿,知非柴胡證。若先此時服過極吐下藥,因使胃不和者,可與調胃承氣湯,若不者,則屬裡虛不可與之。但欲嘔、胸中痛、大便微溏,而非柴胡證,因心下溫溫欲吐,為吐後胃不和的內煩證,故知非柴胡證,而由於極吐下也。
按:極吐下藥,暗示為劇烈吐下的巴豆劑。吐後胃不和,少與調胃承氣湯即治,須知。
《傷寒論》第207條:陽明病,不吐、不下、心煩者,可與調胃承氣湯。
註:陽明病,未經吐下,而心煩者,則屬實煩,可與調胃承氣湯。
《傷寒論》第248條:太陽病三日,發汗不解,蒸蒸發熱者,屬胃也,調胃承氣湯主之。
註:太陽病三日,雖發汗而病不解,且反蒸蒸發熱者,此熱屬胃,宜調胃承氣湯主之。
《傷寒論》第249條:傷寒吐後,腹脹滿者,與調胃承氣湯。
註:吐後腹脹滿,因吐而胃不和也,可與調胃承氣湯。
【辨證要點】陽明病,見腹實證,心煩、或譫、發熱者。
【驗案】劉某,女性,27歲,病歷號161328,1965年6月4日初診。發燒頭痛一週。曾服中西解表藥,大汗出而身熱頭痛不解,頭脹痛難忍,心煩欲吐,口乾思冷飲,皮膚灼熱而不惡寒,大便已三日未行,苔白厚。脈弦稍數。體溫38℃。證屬裡實熱胃不和,治以清里和胃,與調胃承氣湯:
大黃10克,炙甘草6克,芒硝12克(分沖)
結果:上藥服一煎,大便通,頭痛已,身熱減,體溫正常,繼服餘藥而去芒硝,諸證基本消失。
依:三承氣湯,雖均屬陽明病的瀉下劑,但調胃承氣湯長於下熱,而治滿不足;小承氣湯長於治滿,而下熱不足;大承氣湯既下熱又除滿。
四、大黃甘草湯方
【方劑組成】大黃9克,炙甘草6克
【用法】水煎溫服。
【方解】大黃緩下,甘草緩急,二藥合用,故治大便難而急迫者。
【仲景對本方證的論述】
《金匱要略·嘔吐噦下利病》第17條:食已即吐者,大黃甘草湯主之。
註:大便不利,胃熱上壅,故食已即吐,宜大黃甘草湯主之。
【辨證要點】陽明病,大便難而急迫者。
五、厚實三物湯方
【方劑組成】大黃9克,厚實18克,枳實11克
【用法】水煎溫服。
【方解】此於小承氣湯增厚樸、枳實的用量,故治小承氣湯證而脹滿較劇者。
【仲景對本方證的論述】
《金匱要略·腹滿寒疝氣宿食病》第11條:痛而閉者,厚朴三物湯主之。
註:腹滿痛,大便不通,宜厚樸三物湯主之。
《金匱要略痰飲咳嗽病》第26條:支飲胸滿者,厚朴大黃湯主之。
註:厚朴大黃湯即為厚朴三物湯的別名,支飲上迫而胸脹滿者,三物厚朴湯主之。
按:由本條所述,可見厚實、枳實有驅除食毒和水毒的作用。
【辨證要點】胸腹脹滿而痛、大便閉結者。
六、厚朴七物湯方
【方劑組成】厚朴15克,枳實9克,大黃6克,桂枝5克,生薑9克,大棗3枚,甘草6克【
用法】水煎溫服。
【方解】此即厚朴三物湯與桂枝去芍藥湯的合方,故治二方合併證。
【仲景對本方證的論述】
《金匱要略·腹滿寒病宿食病》第9條:病腹滿,發熱十日,脈浮而數,飲食如故,厚朴七物湯主之。
註:脈浮而數為病在表,腹滿為在裡。發熱為表里共有證,此亦太陽陽明合病或併病之屬,故宜厚朴七物湯主之。
按:發熱脈浮數而不惡寒,已屬可下證,以腹滿,尤其上腹滿故用本方。此可與「病人無表裡證,發熱七八日,雖脈浮數者,可下之」互參(見抵當湯條)。
【辨證要點】發熱腹滿,大便乾結者。
七、麻子仁丸方
【方劑組成】麻子仁30克,芍藥24克,枳實24克,大黃18克,厚朴24克,杏仁18克【
用法】以上六味蜜和丸,如梧桐子大,飲服10丸,日三服,漸加,以知為度。
【方解】此於小承氣加潤下的麻仁、杏仁、芍藥等物,和蜜為丸,安中緩下,使正不傷。習慣性或老人便秘、及虛人裡有積滯者宜之。
【仲景對本方證的論述】
《傷寒論》第247條:趺陽脈浮而澀,浮則胃氣強,澀則小便數;浮澀相搏,大便則硬,其脾為約,麻子仁丸主之。
註:趺陽為足陽明胃經之脈,古人用以候胃。脈浮主熱,胃有熱則氣盛,故謂浮則胃氣強。澀主津液虛,小便數則耗傷津液,故謂澀則小便數。浮澀相搏,亦必使陽絕於裡,大便則硬,古人謂脾為胃運輸津液,今胃中乾已無津液可運,則脾的功能受到製約,故謂其脾為約,宜麻子仁丸主之。
【辨證要點】經常便秘而無所苦者。
【驗案】李某,男性,59歲,病歷號61448,初診日期1965年2月18日。感冒兩週經服藥治愈,唯胸脅悶滿,納差,大便乾燥,三四日一行,苔白,脈弦細。肝下緣肋下1cm,輕微壓痛。此屬脾弱兼陽明內結,與麻仁丸,早晚各一丸。
結果;服一日大便即通,繼服無所苦。
【方劑組成】大黃12克,厚實18克,枳實9克,芒硝18克(分二煎)
【用法】以水六杯煮二物,取三杯,內大黃再煎取一杯,去滓,內芒硝,更上火一二沸。溫服,得下勿再服。
【方解】大黃緩下,芒硝軟堅,二藥合用攻下頗峻,復佐以消脹破結的厚實、枳實,則蕩滌腸胃、通利水穀既迅且猛,任何大實、大熱、大滿、以至塞而不利、或閉而不通者,均得攻而克之。
【仲景對本方證的論述】
《傷寒論》第208條:陽明病,脈遲,雖汗出不惡寒者,其身必重,短氣,腹滿而喘,有潮熱者,此外欲解,可攻裡也。手足濈然汗出者,此大便已硬也,大承氣湯主之;若汗多,微發熱惡寒者,外未解也,其熱不潮,未可與承氣湯;若腹大滿不通者,可與小承氣湯,微和胃氣,勿令大洩下。
註:潮熱,謂其熱如潮,勢甚洶湧,一身如蒸,無處不熱之意。本條可分以下三段解之。①脈遲,為不及脈,常主寒主虛。今陽明病脈遲,故雖汗出不惡寒。陽明病的外證已顯,但其人仍必有身重短氣等外濕內飲的為證,當然還不可以議下。②若汗出不惡寒,其人腹滿而喘,並有潮熱者,則脈遲不外由於裡實氣血受阻的結果,乃肯定外欲解可攻裡也。若手足亦不斷汗出,更是大便成硬的確候,則宜大承氣主之。③若汗出不惡寒、其熱不潮,則裡熱不實,不可與承氣湯以攻之,即便腹大滿而不通者,亦只可與小承氣湯微和其胃氣,慎不可使之大洩下。
按:水火不相容,水盛則火欲息,火盛則水欲絕。陽明病法多汗,即熱極於裡,津液外亡之象。表有濕則身重,裡有飲則短氣,其熱還不甚,裡尚不實甚明,此時何得妄攻?由於脈遲屬不及,一般主寒主虛,不過裡實極者,則血氣受阻,而脈亦遲,故陽明病脈遲,首宜當心其虛。雖汗出不惡寒者,明是不可妄攻的否定語調。其身必重、短氣,即不可妄攻的可能見證。後之大承氣湯主之,當無此證,讀者多連讀下去,而把身重、短氣亦說成大承湯的適應證,實屬大錯。試看書中論身重的條文很多,而無一可下者,尤其《傷寒論》第219、221兩條所論與此很相似(見白虎湯條和梔子豉湯條)。但均禁下,古文詞義簡奧,不易理解,因不避詞費,細釋如上,以供參考。
《傷寒論》第209條:陽明病,潮熱、大便微硬者,可與大承氣湯;不硬者,不可與之。若不大便六七日,恐有燥屎,欲知之法,少與小承氣湯,湯人腹中,轉矢氣者,此有燥屎也,乃可攻之;若不轉矢氣者,此但初頭硬,後必溏,不可攻之,攻之必脹滿不能食也。欲飲水者,與水則噠,其後發熱者,必大便復硬而少也,以小承氣湯和之;不轉矢氣者,慎不可攻也。
註:燥屎即硬便,矢氣即放屁。有潮熱為裡實的確候,故陽明病潮熱,若大便微硬者,即可與大承氣湯以攻之;便不硬者,則不可與之。假如不大便已六七日,而無其他證候足以證明大便之硬否,可先與小承氣湯,服後不大便而轉矢氣者,即為有燥屎的確據,便可與大承氣湯;若服小承氣湯後不轉矢氣,則必下初頭硬後必溏的大便,這種情況是不可與大承氣湯的。若不經試服小承氣湯,而誤以大承氣湯攻之,則必致腹脹滿而噠、不能食的里虛證。虛飲水自救,但胃氣虛與水則不受。其後發熱者,謂服小承氣湯,洩下先硬後溏的大便,潮熱即已,但以後又復發潮熱的意思。此必大便又硬而少也,仍宜小承氣湯以和之。當然服小承氣湯後不大便,可與大承氣湯。若無法轉矢氣,慎不可與大承氣湯以攻之。
按:陽明病潮熱,為裡實可下之候,但以什麼藥下之,還須進行方證之辨。大承氣湯為攻下峻劑,尤其不可輕試。有潮熱,同時見大便硬結者,為大承氣湯的適應證。上條的手足濈然汗出,為大便硬的徵候之一。而本條則無大便硬的明確徵候,但潮熱和六七日不大便,有可能為大便硬結,因出小承氣湯試之一法。不過若潮熱、不大便,即實係先乾後溏者,亦小承氣湯證,若試與大便硬的大承湯證,只能使之轉矢氣,當然無效,但亦無害,而後再與大承氣湯則最妥當不過,故於大小承氣湯疑似之證,先與小承氣湯亦可看成定法,雖說試之,實即治之,不可不知。
《傷寒論》第212條:傷寒若吐、若下後不解,不大便五六日,上至十餘日,日晡所發潮熱,不惡寒,獨語如見鬼狀。若劇者,發則不識人,循衣摸床,捏而不安,微喘直視,脈弦者生,澀者死。微者,但發熱譫語者,大承氣湯主之。若一服利,則止後服。
註:太陽傷寒,法當發汗,若吐、若下均屬誤治,故病不解,邪熱乘吐下之虛而陷於裡,因而不大便五六日,上至十餘日,日晡所發潮熱,而不惡寒,則外已解,可攻裡也。獨語如見鬼狀,即譫語之甚者。潮熱而譫語、大便已硬,為大承氣湯證。證之劇者,發則不識人,循衣摸床,即捻衣襟、摸床沿。善而不安,即無故恐怖不安。此皆意識模糊、生機欲息的形象。氣將脫則微喘,精欲竭則直視。脈弦屬太過主實,故還可與大承氣湯背城一戰而望生。脈澀屬不及主血少、邪實正虛,已難於攻治,故不免死亡。
若上述之輕微者,只發潮而譫語,則無關於生死大事,不過裡實熱結,宜攻而已,大承氣湯主之。若服後得快利,則止後服。
《傷寒論》第212條:陽明病,譫語、有潮熱、反不能食者,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;若能食者,但硬耳,宜大承氣湯下之。
註:譫語有潮熱,為熱實於裡、大便成硬的確徵。胃有熱當能食,今反不能食者,乃裡實更甚,即胃中亦燥結的宿食關係。若其人能食,胃中無燥結隻大便成硬耳,但均宜大承氣湯下之。
《傷寒論》第217條:汗出譫語者,此為風也。須下者,過經乃可下之;下之若早,語言必亂,以表虛裡實故也。下之則愈,宜大承氣湯。
註:汗出多則津液外越,胃中燥屎必結,譫語即裡有燥屎的確候。此為風也,謂此為太陽中風轉屬陽明病者,燥屎當下,但須太陽證罷乃可下之。若下之早,則使外邪盡陷於裡,勢必加甚其語言錯亂。表邪裡實,即是說表邪內陷則表已虛,邪並於裡,則裡益實,比較原證更重一等,但下之均當愈,宜大承氣湯。
按:汗越於外,則津液竭於裡,若復熱實,燥結至速。譫語即有燥屎之候,故不可輕視,一俟表解,即須大承氣湯下之。陽明病不怕證實,最慮津虛。後有發熱汗出的急下證,意即在此,可互參。
《傷寒論》第220條:二陽並病,太陽證罷,但發潮熱、手足漐漐汗出、大便難而譫語者,下之則愈,宜大承氣湯。
註:二陽並病,指太陽陽明並病言,若太陽病證已罷,但發潮熱、手足漐漐汗出、大便難而譫語者,大承氣湯證已極明顯,故下之則愈。
《傷寒論》第238條:陽明病,下之,心中懊憹而煩。胃中有燥屎者,可攻。腹微滿,初頭硬,後必溏,不可攻之。若有燥屎者,宜大承氣湯。
註:陽明病下之後,遺熱未除,故心中懊憹而煩,若裡有燥屎,腹當硬滿而拒按,則仍可攻之。若只微滿,大便初頭硬,後必溏,為梔子豉湯的虛煩證,則不可攻之。如確審其有燥屎者,宜大承氣湯下之。
按:心中懊憹而煩為梔子豉湯和大承氣湯的共有證,其主要區分即在虛滿與實滿,此腹診之所以必知者。
《傷寒論》第239條:病人不大便五、六日,繞臍痛、煩躁、發作有時者,此有燥屎,故使不大便也。
註:胃腸中乾,大便成硬,欲行難通,故繞臍痛而煩躁。欲行暫止則痛與煩亦暫止,時休時作,故謂發作有時,此亦有燥屎的確候,言外宜大承氣湯攻之。
《傷寒論》第240條:病人煩熱,汗出則解;又如瘧狀,日晡所發熱者,屬陽明也。脈實者,宜下之;脈浮虛者,宜發汗。下之與大承氣湯,發汗宜桂枝湯。
註:見桂枝湯條。
按:此只日晡所發熱而脈實,又何須大承氣湯的猛攻?殊不知方發汗汗出即轉屬陽明,其病傳變迅急,來勢猛惡可見,於此正在變化莫測之際,當頭痛擊,亦正其時。醫家不只要知常規,更要知隨機應變,可與後之急下諸條互參自明。
《傷寒論》第241條:大下後,六七日不大便,煩不解,腹滿痛者,此有燥屎也。所以然者,本有宿食故也,宜大承氣湯。
註:大下以後,又六七日不大便,而原有的煩未解,並腹滿且痛,此仍為有燥屎之證。其所以大下之後還有燥屎者,因其人本有宿食下而未盡的緣故,宜大承氣湯再下之。
按:此即承前之陽明病下之,心中懊憹而煩,胃中有燥屎者可攻條,而重申攻毒務盡之義。
《傷寒論》第242條:病人小便不利,大便乍難乍易,時有微熱,喘冒不能臥者,有燥屎也,宜大承氣湯。
註:小便不利,則大便當溏,今以裡熱盛實,邊結邊流,因致大便乍難乍易。雖外時有微熱,但其人喘冒不能臥,顯系實熱自裡迫上的徵候,因斷言謂此有燥屎也,宜大承氣湯下之。
《傷寒論》第251條:得病二三日,脈弱,無太陽柴胡證,煩躁、心下硬。至四五日,雖能食,以小承氣湯,少少與微和之,令小安。至六日,與承氣湯一公升。若不大便六七日,小便少者,雖不受食,但初頭硬,後必溏,未定成硬,攻之必溏;須小便利,屎定硬,乃可攻之,宜大承氣湯。
註:無太陽柴胡證,謂無太陽表證和少陽柴胡證。今煩躁而心下硬,並四五日不大便,裡實的徵候已顯,況能食,更是多熱無寒確徵,似可以議下了,但以脈弱,心下硬,亦可能是胃虛,以是可少與小承氣湯微和其胃,可略安其煩躁,進行觀察至六日,還不大便,己可證其非虛,故可增與小承氣湯一公升;延至六七日仍不大便,雖不能食,有似實結已甚,但若小便少者,大便仍初硬後溏,未定成硬,不可攻之;若不慎而攻之,則使溏洩不已。必須小便利,則屎定成硬。乃可攻之,攻之宜大承氣湯。
按:本條的脈弱和首條的脈遲,均屬不及的一類脈,陽明病見之,必須精心觀察,慎重用藥,尤其脈弱而伴心下硬,更當考慮胃虛,即有一二實候,不可妄試攻下。以小承氣湯少與微和之,令小安。至五六日再與一公升。用藥何等慎重,四五日、至六七日,觀察何等周詳。治大病難,治疑難病更難。病家急躁,醫者粗心未有不敗事者。條文中雖未說四五日未大便,然據六七日不大便一語,則四五日至六七日未大便自在言外。古文簡煉,讀者應細體會。
《傷寒論》第252條:傷寒六七日,目中不了,睛不和,無表裡證,大便難,身微熱者,此為實也。急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註:目中不了了,謂視物不明的意思。睛不和,謂睛昏暗而不光澤的意思。
傷寒六七日,其人突然目中不了,睛不和,並無其他明顯的表證和里證,而隻大便難,身微熱,但此為熱實於裡的險惡證候。外迫雖微而上攻甚烈,病勢猛劇,緩必無及,宜大承氣湯急下之。
按:傷寒表證突然而罷,裡實證候不待形成即出現目中不了、睛不和等精氣欲竭的險惡徵候。傳變急劇,大有不可終日之勢,哪容「隻大便難而身微熱」再行觀望之理,應急釜底抽薪,以大承氣湯急下之。
《傷寒論》第253條:陽明病,發熱、汗多者,急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註:陽明病,若發熱而汗多不已者,此熱盛蒸騰於裡,津液欲竭於外之象。宜急下熱以救津,緩則無及,宜大承氣湯。
《傷寒論》第254條:發汗不解,腹滿痛者,急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註:發汗而病不解,馬上傳來腹滿痛,傳變如此迅速猛惡,稍緩則險證蜂起,故宜大承氣湯急下之。
按:以上三條,均以病情猛惡而行應急制變之治,看似不重,稍有延誤,禍變立至,學者宜仔細玩味而熟記。
《傷寒論》第255條:腹滿不減,減不足言,當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註:此承上條言,雖已下之,則腹滿不減,即有所減亦微不足道,病未盡去,故還應當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《傷寒論》第256條:陽明少陽合病,必下利,其脈不負者,為順也;負者,失也。互相剋賊,名為負也。脈滑而數者,有宿食也,當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註:脈滑而數,主內有實熱,故下利脈滑數,當有宿食,宜以大承氣湯下之。
按:古人以為陽明屬土,少陽屬木,陽明與少陽合病則呈木剋土,故必下利。此和後之「脈不負」以下一段文字,均屬五行推理,這裡從略。
《傷寒論》第320條:少陰病,得之二三日,口燥咽乾者,急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註:少陰病,津血本虛,若傳陽明,則燥結異常迅速。口燥咽乾,己有熱亢津枯之勢,故急下以救津液,宜大承氣湯。
《傷寒論》第321條:少陰病,自利清水,色純青,心下必痛,口乾燥者,急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註:自利清水,色純青,謂所下皆青色穢濁的水樣便。熱結於裡,故心下必痛,此即《溫疫論》所謂為熱結旁流者是也。邊下清水,邊實心下,熱亢津亡,災禍立至。口乾燥者,已見其端,故宜大承氣湯急下之。
按:以上所述常見於溫疫症,病勢猛惡,初得即致人於沉昏不起,形似少陰病的但欲寐,因以少陰病冠之,其實為熱實於裡的陽明病。我(胡老)年輕時,一日正在睡中,突然身如倒,昏冒不知所以。初以為夢,嗣後以腹痛欲便,乃知已病。遂下利黑水樣便二三次,臭惡異常,以後即沉昏不省人事,家人惶恐,乃請西醫注射藥針,天明頭腦稍清,但口乾舌燥、腹滿痛不休,因服大承氣加甘草湯得快下乃安,以所患與本條論述頗相似,故附此以供參考。
《傷寒論》第322條:少陰病,六七日,腹脹、不大便者,急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註:腹脹、不大便,已屬裡實可下之證,況由少陰病傳來,須慮其津液枯竭而致虛,故宜大承氣湯急下之。
按:津液虛損則易致熱實,熱實更易致津液枯虛,虛實相搏,則虛者益虛,實者益實,正虛病實,將難任藥矣。故少陰入陽明略見其端,即宜急下。以上三條,除自利清水一條外,其餘二條皆少陰病傳變為陽明病者,不可不知。
《金匱要略,痙攣暍病》第13條:痙為病,胸滿口噤,臥不著席,腳攣急,必齘齒,可與大承氣湯。
註:口噤,即牙關緊閉。臥不著席,謂背弓反張,仰臥則背不著於席。齘齒,即上下齒相切意。
熱壅於裡則胸滿、津燥、筋急因致痙。口噤以下為痙之劇烈狀,此可與大承氣湯以下其熱。
按:破傷風多見此證,宜注意。
《金匱要略‧腹滿寒疝氣宿食病》第21條:問曰:人病有宿食,何以別之?師曰:寸口脈浮而大,按之反澀,尺中亦微而澀,故知有宿食,大承氣湯主之。
註:脈浮大主熱盛,而澀主血少。胃為水穀之海,榮衛之源。宿食實於裡則發熱,榮衛源絕則血少,故脈應之浮而大。按之反澀,尺中亦澀而微也,宿食當下,宜大承氣湯。
《金匱要略‧腹滿寒疝氣宿食病》第22條:脈數而滑者,實也,此有宿食,下之愈,宜大承氣湯。
註:脈數而滑者,為熱實於里之應,故知此為有宿食,宜大承氣湯下之即愈。
《金匱要略‧腹滿寒疝氣宿食病》第23條:下利不欲食者,有宿食也,當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註:下利一般多能食,裡有宿食則不能食,此當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按:噤口痢多由於有宿食者,宜注意。
《金匱要略·嘔吐噦下利病》第37條:下利,三脈皆平,按之心下堅者,急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註:下利而脈不微弱,而三部皆平,為不虛偏實之候。按之心下堅,顯繫邊流邊結之證,故當急下,宜大承氣湯。
《金匱要略·嘔吐噦下利病》第38條:下利,脈遲而滑者,實也,利未欲止,急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註:脈遲主寒,但裡實甚者則脈亦遲,今遲與滑俱見,則不為寒而反為熱心甚明,故下利見此脈,則知為裡實所致,實上利不止,宜大承氣湯急下之。
《金匱要略·嘔吐噦下利病》第39條:下利,脈反滑者,當有所去,下乃愈,宜大承氣湯。
註:下利,虛人最甚,脈當微弱,今脈反滑為裡實之應,故謂當有所去,須下其實乃愈,宜大承氣湯。
《金匱要略·嘔吐噦下利病》第40條:下利已差,至其年月日時復發者,以病不盡故也,當下之,宜大承氣湯。
註:此即所謂休息痢,因初病時未能驅盡病毒,故至時復發,當下盡其毒,宜大承氣湯。
《金匱要略·婦人產後病》第1條:問曰:新產婦人有三病,一者病痙,二者病鬱冒,三者大便難,何謂也?師曰:新產血虛,多汗出,喜中風,故令病痙。亡血復汗,寒多,故令鬱冒。亡津液胃燥,故令大便難。產婦鬱冒,其脈微弱,嘔不能食,大便反堅,但頭汗出。所以然者,血虛而厥,厥而必冒。冒家欲解,必大汗出。以血虛下厥,孤陽上出,故頭汗出。於是產婦喜汗出者,亡陰血虛,陽氣獨盛,故當汗出,陰陽乃復。大便堅,嘔不能食,小柴胡湯主之,病解能食,七八日更發熱者,此為胃實,大承氣湯主之。
註:見小柴胡湯條。
《金匱要略·婦人產後病》第6條:產後七八日,無太陽證,少腹堅痛,此惡露不盡;不大便,煩躁發熱,切脈微實,再倍發熱,日晡時煩躁者不食,食則譫語,至夜即愈,宜大承氣湯主之。熱在裡,結在膀胱也。
註:產後七八日,既無太陽表證而少腹堅且痛,其為惡露結滯不去甚明,更審其人不大便、煩躁發熱,尤其倍於日晡時,而脈微實不食,食則譫語,一派裡實的證候,至夜即愈亦有別於一般的瘀證,以是知為熱實於裡,因使惡露結於少腹而不去也,故宜大承氣湯主之。
按:產後惡露不盡,一般不宜大承氣湯,但由於熱實而致惡露結而不去者,又非此不治,不可不知,關鍵所在,須辨方證。
【辨證要點】基於以上所論,可知大承氣湯為攻下峻劑,但熱實達至一定高度,又非此方不能以救治。不當用而用,和當用而不用,都足以誤人性命。燥屎宿食雖屬本方應用的指標,但不是應用本方的目的。以上所述,在不同情況而有不同的證候,必須熟記。尤其應變急下各條,更要心中有數。若謂大承氣湯法即洩下,所治不外大實,大熱、大滿雲雲,而於具體適應證毫無所知,敢斷言其動手便錯。今就其方證的辨證要點歸納如下:
1。陽明病脈遲、汗出、不惡寒、發潮熱、手足濈然而汗出者。
2。不大便、發潮熱而譫語者。
3。陽明病譫語有潮熱、不能食有燥屎、能食屎定硬者。
4。汗出譫語、無太陽證者。
5。發潮熱、手足漐漐汗出、大便難而譫語者。
6。心中懊憹而煩、胃中有燥屎者。
7。不大便五、六日、繞臍痛、煩躁發作有時者。
8。病人煩熱汗出則解,日晡發熱而脈實者。
9。大下後六七日不大便、煩不解、腹滿痛者。
10。小便不利、大便乍看之下、有時微熱、喘冒不能臥者。
11。脈弱、煩躁心下硬、六七日不大便、小便利者。
12。傷寒六七日,目中不了了、睛不和,無表裡證,大便難身微熱者;
13。少陰病自利清水,色純青、心下必痛、口乾燥者。
14。少陰病六、七日腹脹不大便者。
15。下利脈滑而數、或脈遲而滑、不欲食者。
【驗案】李某,女性,65歲,延慶康莊公社巡視病人。1965年11月10日初診。患左半身不遂10天,服鎮肝熄風等藥不效。近症:頭暈頭熱,汗出煩躁,時有譫語,大便五日未行,苔黃膩少津,脈弦滑。血壓260/160毫米汞柱。證屬裡實熱盛,治以急下去實清熱,與大承氣湯:
大黃12克(後下),厚實18克,枳實12克,芒硝15克(分沖)
結果:上藥服一劑,大便通二次,諸症大減,血壓降為150/100毫米汞柱。改投大柴胡湯加減繼服調理。
二、小承氣湯方
【方劑組成】大黃12克,厚實9克,枳實9克
【用法】水煎溫服。初服湯當更衣,不者再服之。若更衣者,勿再服。
按:原方大黃量為18公克,以上為經驗常用量。
【方解】既去攻堅除熱的芒硝,又減消脹行氣的厚實,雖亦屬裡實的下劑,但較大承氣湯則顯有不及,故謂之小承氣湯。
【仲景對本方證的論述】
《傷寒論》第208條:陽明病,脈遲。雖汗出不惡寒者,其身必重,短氣,腹滿而喘,有潮熱者,此外欲解,可攻裡也。手足濈然汗出者,此大便已硬也,大承氣湯主之;若汗多,微發熱惡寒者,外未解也,其熱不潮,未可與承氣湯,若腹大滿不通者,可與小承氣湯,微和胃氣,勿令大洩下。
註:見大承氣湯條。
《傷寒論》第209條:陽明病,潮熱、大便微硬者。可與大承氣湯;不硬者,不可與之。若不大便六七日,恐有燥屎,欲知之法,少與小承氣湯,湯人腹中,轉矢氣者,此有燥屎也,乃可攻之。若不轉矢氣者,此但初頭硬,後必溏,不可攻之,攻之必脹滿不能食也。欲飲水者,與水則哮,其後發熱者,必大便復硬而少也,以小承氣湯和之。不轉矢氣者,慎不可攻也。
註:見大承氣湯條。
《傷寒論》213條:陽明病,其人多汗,以津液外出,胃中燥,大便必硬,硬則譫語,小承氣湯主之。若一服譫語止者,更莫復服。
註:陽明病,以其人多汗,因使津液大量外出,胃中水分被奪則必燥,大便因硬,硬則譫語,宜小承氣主之。若一服譫語,即不要再服。
按:此只由於汗出多,則使胃中燥、大便硬而譫語,既不發熱,更無潮熱,故不宜大承氣湯而宜本方。宜與大承氣湯條互參細研。
《傷寒論》第214條:陽明病,譫語、發潮熱、脈滑而疾者,小承氣湯主之。因與承氣湯一公升,腹中轉氣者,更服一公升;若不轉氣者,勿更與之。明日又不大便,脈反微澀者,裡虛也,為難治,不可更與承氣湯也。
註:前於大承氣條,既有陽明譫語、潮熱、反不能食者,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,若能食者,但硬耳,宜大承氣湯主之。又有脈數而滑者實也,此有宿食,下之愈,宜大承氣湯。本條所述無論證或脈,均宜大承氣湯甚明,而謂小承氣湯主之,已屬可疑,而因與承氣湯一公升以下條文,尤其不可理解,其中必有錯亂,故不釋。
《傷寒論》第250條:太陽病,若吐、若下、若發汗後,微煩、小便數、大便因硬者,與小承氣湯,和之愈。
註:吐下、發汗均足以亡失津液,胃中乾,故微煩。而小便數,益使胃腸枯燥,因致大便硬結不通者,可與小承氣湯和其胃即愈。
按:此亦由於津液亡失而致大便硬,裡熱不劇,故只微煩而無譫語,雖小便數,屎成硬,亦不宜大承氣湯的猛攻,而宜本方和之使愈。
《傷寒論》第251條:得病二三日,脈弱,無太陽柴胡證,煩躁、心下硬,至四五日,雖能食,以小承氣湯,少少與微和之,令小安;至六日,與承氣湯一公升。若不大便六七日,小便少者,雖不受食,但初頭硬,後必溏,未定成硬,攻之必溏,須小便利,屎定硬,乃可攻之,宜大承氣湯。
註:見大承氣湯條。
《金匱要略‧嘔吐噦下利病》第41條:下利諫語者,有燥屎也,小承氣湯主之。
註:諫語為裡實燥屎之候,下利而譫語,故肯定為有燥屎,宜小承氣湯主之。
《金匱要略·嘔吐噦下利病)附方(一):《千金翼》小承氣湯,治大便不通,喲數譫語。
註:胃氣不得行於下,而逆於上則穢;裡有燥屎則譫語。此以大便不通而使穢數,故宜小承氣湯治之。
按:論中謂「傷寒而腹滿,視其前後,知何部不利,利之即愈。」本條所述即屬後之不利者。
【辨證要點】陽明病,胃中燥、大便硬、而無潮熱者。
三、調胃承氣湯方
【方劑組成】大黃10克,炙甘草6克,芒硝12克(分沖)
【用法】水煎大黃、甘草,湯成去滓,內芒硝,更上火令沸,溫服。
按:原量大黃、芒硝較重,以上為經驗常用量。
【方解】此於大承氣湯去消脹行氣的枳實、厚實,而加安中緩急的甘草,既不足以消脹去滿,又緩硝黃的急下,故以調胃名之。
【仲景對本方證的論述】
《傷寒論》第29條:傷寒脈浮、自汗出、小便數、心煩、微惡寒、腳攣急,反與桂枝,欲攻其表,此誤也。得之便厥、咽中乾、煩躁吐逆者,作甘草乾薑湯與之,以復其陽。若厥愈足溫者,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,其腳即伸;若胃氣不和譫語者,少與調胃承氣湯;若重發汗,復加燒針者,四逆湯主之。
註:見甘草乾薑湯條。
《傷寒論》第70條:發汗後,惡寒者,虛故也;不惡寒,但熱者,實也,當和胃氣,與調胃承氣湯。
註:發汗表解身和,則不應發熱或惡寒。若無熱而惡寒者,是已陷於陰虛證;若不惡寒但熱者,則已傳為裡實的陽明病,此當和其胃氣,宜與調胃承氣湯。
《傷寒論》第94條:太陽病未解,脈陰陽俱停,必先振栗,汗出而解;但陽脈微者,先汗出而解;但陰脈微者,下之而解。若欲下之,宜調胃承氣湯。
註:脈浮取以候衛,沉取以候營,浮沉無所偏勝即脈陰陽俱停,乃營衛自調之象。太陽病雖未解,但脈陰陽俱停,陰陽自和可知,法當振栗汗出而自解。但陽脈微者,即脈浮而較微者,為衛不和於外,應責在表,故宜先汗出而解(言外宜桂枝以發汗)。但陰脈微者,即脈沉較微者,為營不和於內,應責在裡,故須下之而解,宜調胃承氣湯。
按:太陽病不解,暗示經過汗吐下等治療而病還不解之意。《傷寒論》曰:「凡病若發汗、若吐、若下、若亡血、亡津液、陰陽和者必自癒。」脈陰陽俱停,即陰陽自和的脈應。必先振栗汗出而解,即自癒前的戰汗,所謂嗆眩者是也。陽脈微者,即浮而弱之脈,陰脈微者,即沈而弱之脈。《金匱要略》曰:“衛緩則為中風,營緩則為亡血”,與此陽微陰微的脈法同,亡血由於胃中燥,與調胃承氣湯亦下熱救陰之治。
《傷寒論》第105條:傷寒十三日不解,過經譫語者,以有熱也,當以湯下之。若小便利者,大便當硬,而反下利,脈調和者,知醫以丸藥下之,非其治也。若自下利者。脈當微厥,今反和者,此為內實也,調胃承氣湯主之。
註:過經,指病已由太陽過入陽明的意思。傷寒已十三日不解,則傳入陽明而譫語,此裡有熱也,當以調胃承氣湯下之。小便利者,則大便當硬,今反下利,而脈調和者,當是醫以丸藥下之非法的治療所致。若轉變為太陰病自下利者,則脈當微厥,但今脈反和,此非自下利,而是丸藥所致甚明,雖下利還譫語,而脈調和,肯定是裡實未去也,故仍宜調胃承氣湯主之。
《傷寒論》第123條:太陽病,過經十餘日,心下溫溫欲吐而胸中痛,大便反溏,腹微滿,鬱鬱微煩,先此時自極吐下者,與調胃承氣湯;若不者,不可與;但欲嘔、胸中痛、微溏者,此非柴胡證,以嘔故知極吐下也。
註:溫與慍古通用,溫溫即煩惱之意。太陽病十餘日,病已去表內傳。心下溫溫欲吐、鬱鬱微煩而胸中痛,頗似少陽柴胡證。但柴胡證當胸滿大便不溏,今大便反溏而腹微滿,知非柴胡證。若先此時服過極吐下藥,因使胃不和者,可與調胃承氣湯,若不者,則屬裡虛不可與之。但欲嘔、胸中痛、大便微溏,而非柴胡證,因心下溫溫欲吐,為吐後胃不和的內煩證,故知非柴胡證,而由於極吐下也。
按:極吐下藥,暗示為劇烈吐下的巴豆劑。吐後胃不和,少與調胃承氣湯即治,須知。
《傷寒論》第207條:陽明病,不吐、不下、心煩者,可與調胃承氣湯。
註:陽明病,未經吐下,而心煩者,則屬實煩,可與調胃承氣湯。
《傷寒論》第248條:太陽病三日,發汗不解,蒸蒸發熱者,屬胃也,調胃承氣湯主之。
註:太陽病三日,雖發汗而病不解,且反蒸蒸發熱者,此熱屬胃,宜調胃承氣湯主之。
《傷寒論》第249條:傷寒吐後,腹脹滿者,與調胃承氣湯。
註:吐後腹脹滿,因吐而胃不和也,可與調胃承氣湯。
【辨證要點】陽明病,見腹實證,心煩、或譫、發熱者。
【驗案】劉某,女性,27歲,病歷號161328,1965年6月4日初診。發燒頭痛一週。曾服中西解表藥,大汗出而身熱頭痛不解,頭脹痛難忍,心煩欲吐,口乾思冷飲,皮膚灼熱而不惡寒,大便已三日未行,苔白厚。脈弦稍數。體溫38℃。證屬裡實熱胃不和,治以清里和胃,與調胃承氣湯:
大黃10克,炙甘草6克,芒硝12克(分沖)
結果:上藥服一煎,大便通,頭痛已,身熱減,體溫正常,繼服餘藥而去芒硝,諸證基本消失。
依:三承氣湯,雖均屬陽明病的瀉下劑,但調胃承氣湯長於下熱,而治滿不足;小承氣湯長於治滿,而下熱不足;大承氣湯既下熱又除滿。
四、大黃甘草湯方
【方劑組成】大黃9克,炙甘草6克
【用法】水煎溫服。
【方解】大黃緩下,甘草緩急,二藥合用,故治大便難而急迫者。
【仲景對本方證的論述】
《金匱要略·嘔吐噦下利病》第17條:食已即吐者,大黃甘草湯主之。
註:大便不利,胃熱上壅,故食已即吐,宜大黃甘草湯主之。
【辨證要點】陽明病,大便難而急迫者。
五、厚實三物湯方
【方劑組成】大黃9克,厚實18克,枳實11克
【用法】水煎溫服。
【方解】此於小承氣湯增厚樸、枳實的用量,故治小承氣湯證而脹滿較劇者。
【仲景對本方證的論述】
《金匱要略·腹滿寒疝氣宿食病》第11條:痛而閉者,厚朴三物湯主之。
註:腹滿痛,大便不通,宜厚樸三物湯主之。
《金匱要略痰飲咳嗽病》第26條:支飲胸滿者,厚朴大黃湯主之。
註:厚朴大黃湯即為厚朴三物湯的別名,支飲上迫而胸脹滿者,三物厚朴湯主之。
按:由本條所述,可見厚實、枳實有驅除食毒和水毒的作用。
【辨證要點】胸腹脹滿而痛、大便閉結者。
六、厚朴七物湯方
【方劑組成】厚朴15克,枳實9克,大黃6克,桂枝5克,生薑9克,大棗3枚,甘草6克【
用法】水煎溫服。
【方解】此即厚朴三物湯與桂枝去芍藥湯的合方,故治二方合併證。
【仲景對本方證的論述】
《金匱要略·腹滿寒病宿食病》第9條:病腹滿,發熱十日,脈浮而數,飲食如故,厚朴七物湯主之。
註:脈浮而數為病在表,腹滿為在裡。發熱為表里共有證,此亦太陽陽明合病或併病之屬,故宜厚朴七物湯主之。
按:發熱脈浮數而不惡寒,已屬可下證,以腹滿,尤其上腹滿故用本方。此可與「病人無表裡證,發熱七八日,雖脈浮數者,可下之」互參(見抵當湯條)。
【辨證要點】發熱腹滿,大便乾結者。
七、麻子仁丸方
【方劑組成】麻子仁30克,芍藥24克,枳實24克,大黃18克,厚朴24克,杏仁18克【
用法】以上六味蜜和丸,如梧桐子大,飲服10丸,日三服,漸加,以知為度。
【方解】此於小承氣加潤下的麻仁、杏仁、芍藥等物,和蜜為丸,安中緩下,使正不傷。習慣性或老人便秘、及虛人裡有積滯者宜之。
【仲景對本方證的論述】
《傷寒論》第247條:趺陽脈浮而澀,浮則胃氣強,澀則小便數;浮澀相搏,大便則硬,其脾為約,麻子仁丸主之。
註:趺陽為足陽明胃經之脈,古人用以候胃。脈浮主熱,胃有熱則氣盛,故謂浮則胃氣強。澀主津液虛,小便數則耗傷津液,故謂澀則小便數。浮澀相搏,亦必使陽絕於裡,大便則硬,古人謂脾為胃運輸津液,今胃中乾已無津液可運,則脾的功能受到製約,故謂其脾為約,宜麻子仁丸主之。
【辨證要點】經常便秘而無所苦者。
【驗案】李某,男性,59歲,病歷號61448,初診日期1965年2月18日。感冒兩週經服藥治愈,唯胸脅悶滿,納差,大便乾燥,三四日一行,苔白,脈弦細。肝下緣肋下1cm,輕微壓痛。此屬脾弱兼陽明內結,與麻仁丸,早晚各一丸。
結果;服一日大便即通,繼服無所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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