烏梅丸加味治療泄瀉7個月
診斷現場
楊某,男,37歲,初診日期:2005年9月7日。
泄瀉7個多月。
2005年春節後開始食慾減退,進食後反酸、嘔,未及重視,拖延數日不見好轉,方前往醫院就診,經服木香檳榔丸加味好轉。
但自此開始稀便,且服藥始終不止,排出物或為稀爛便,或為水樣物,或夾帶黏液。初時日一二次,漸發展至五六次,便後肛熱、脹墜不適,納谷日減,形體日消。
大便鏡檢:有脂肪球,白細胞。胃鏡:淺表性胃炎,幽門螺桿菌(+)。腸鏡:無異常發現。
因當地中西醫治療泄瀉均不止,遂至某醫科大學附院求治。診為腸功能紊亂,腸鳴活躍,服藥10日好轉,但停藥即發。
又轉診於某中醫藥大學附院,經用理中湯、資生丸、大安丸合方加減治療,亦服藥時有效,而停藥即發。後又求治於數位中醫,均無明顯效果。患者焦慮不堪而厭於就診。
患病以來體重已減輕15kg餘,腹瀉日重,故尚有繼續消瘦之勢,家人為之十分憂鬱。無奈時,其姐想到昔年曾患重證,輾轉求醫不效,後於我處治愈,遂陪同其弟轉診於餘。
刻診:大便稀爛,時呈水樣,日4~6次,便後肛熱脹墜不適。困倦乏力。消痩,慢性病容,神疲懶言。脈遲細,舌質紅,舌苔黃。
辨證論治
學生甲:
細究本病之起,當因於食傷,春節期間,起居無常,飲食無節,暴食狂飲,脾胃受戕。
初起未及治療,繼而治不如法,胃病傷脾,脾失健運,轉為泄瀉。
學生乙:
《素問·痺論》雲:“飲食自倍,腸胃乃傷”,說明暴食是導致胃腸疾病的重要原因,治食傷之法,也因此而不離消導。一般認為只需分上中下脘論治即可。其在上者宜吐之,在中者宜消之,在下者宜奪之。
而人們卻普遍忽視了一個問題,即其虛實的誤辨誤治,是病之由食傷轉化為慢性泄瀉等證的重要原因。
景岳在食傷論治時,首先指出“凡治飲食暫傷者,亦當辨虛實,若停滯中焦或脹或痛者,此實證也”,同時指出“飲食傷脾而吐瀉已甚者,但察其無中滿、無腹痛而唯嘔惡不能止,此其食物必已盡去,而以中氣受傷大虛而然”。
可見,同為食傷導致的脹痛吐瀉,對其治法卻有著迥然不同的要求。
本病泄瀉之起,緊承於食慾減退、反酸、嘔逆治療之後,與前醫著眼食積,忽視脾虛這一重要的內在發病原因,而猛投消導藥有關,因而,食積雖祛而脾胃更傷。
老師:
古有“無濕不成瀉”之說,而濕之所成,因於脾之失於健運。
如果說本例患者食傷其胃於前,胃病及脾於後,脾虛而成泄瀉於再後的演變規律成立的話,那麼,其瀉之既成,治不如法,再拖延成了慢性泄瀉,則是其病程演進的必然結果。
這時病情已非寒熱虛實之某種單純情況可統,病位已非脾胃肝腸某個單一臟腑受傷。其治療,消之益傷其氣,補之必戀其邪。
《醫宗必讀》雖有淡滲、升提、清涼、疏利、甘緩、酸收、燥脾、溫腎、固澀等九類治法,而竟無一法適宜。然其糞檢無痢疾之候,泄瀉之診斷無疑。
而便後肛熱則為有熱之徵,久洩又係脾胃虛寒,虛寒而夾熱,當屬寒熱錯雜證;其陣瀉清水,為上虛木乘之候,木者,厥陰肝經也,而《傷寒論》厥陰病之主方烏梅丸正是寒熱並用,且方後明確寫到“又主久利”,故其當屬極為對證之方。
診為泄瀉。予烏梅丸加味。
烏梅12g,北細辛10g,肉桂6g,人參10g,炮附子30g,乾薑10g,黃連10g,黃柏12g,當歸10g,生麥芽12g,生山藥30g,淫羊藿12g。2劑。水煎,每日1劑。
9月9日二診。服完2劑,大便接近成形,排便次數減至日2次,療效之速,令我始料不及,擊鼓再進。
續上方加炒白朮10g。3劑。
9月12日三診。大便成形,但便後肛門尚有熱脹感。本“調氣則後重自除”之旨,加用調氣藥。
上方再加升麻10g,枳殼20g,廣木香10g。3劑。
9月18日四診。大便正常,肛熱脹感消失。改用初診方9劑以求根除。
10月28日專程前來告知,已停藥20餘日,納食正常,大便每日1次,滋潤成形,便後無不適感。精神轉好,體重漸增。
2個月後,復來電告知,無任何不適,體重已恢復至病前的73千克。
歸納總結
病名:泄瀉
症狀:稀便或水樣便,日五六次,進行性消瘦
辨證:土虛木旺、寒熱錯雜
治法:土木兩調、寒熱並用
選方:烏梅丸
思辨解惑
學生甲:
本例患者之辨治,看似無奇,而已輟轉投醫越半年之久,結果卻如本文題目“前醫怎麼就沒想到這個常用方呢?”看來辨析此證,還真有些需要研究的地方。
老師:
此類疾病的治療,我特別注重兩個方面,即初期與後期。
初起食傷飽悶痞塞時,當首辨脾胃氣虛否。
關於此點,東垣曾明確指出;“脾胃之氣壯,則多食而不傷,過時而不飢。”因此,只有脾氣不虛而倍食暴傷之食滯停積者,方可直投消磨化滯。
而很多患者其實是脾胃氣虛於前,致稍多進食即病。此時之治,肆用消削之品,戕害脾胃之氣,脾土虛而再傷,肝木來乘。脾土虛而再傷,無以生金,金不足則無力製木,木失金制則其氣愈旺而虐土害脾,此不少泄瀉所生之由也。
後期之治,醫者常重固澀,而不知固澀最易留邪。
李中梓在其治瀉九法之固澀法下特別標明:“注洩日久,幽門道滑,雖投溫補,未克奏功,須行澀劑,則變化不愆,揆度合節,所謂'滑者澀之'是也。”
這裡,他為固澀法提出了四大應用指徵:類型為“注洩”;時間為“日久”;性質為“道滑”;曾經“投溫補”無效。
因而,舉凡不具此指徵者不可妄用,是不言而喻的。
而臨床治療時,醫者每隻注重其泄瀉日久之病程,忽視其邪氣未盡之病情而加使用,結果輕則罔投無效,重則助邪害正。
該患輾轉久治無效,但竟無一醫者採用本方,導致這種情況的原因固然很多,如拘囿於腸功能紊亂之診斷,刻板於“瀉必因濕”的認識,停留於見症治症的層面,混淆了泄瀉與痢疾之區別等,而著眼溫補,專事固澀,恐怕為其主要原因。
學生乙:
這樣看來,久瀉之成還有某種“醫源性”成分,此振聾發聵之言也。而烏梅丸性近固澀,治在安蛔,用其治療此證,不怕也成為醫源性“肇事者”嗎?
老師:
首先要明確,烏梅丸不是固澀劑,傳統均將其歸為溫臟安蛔劑。它是厥陰病主方。
厥陰內寄相火,陰中有陽,病後每多寒熱錯雜;厥陰風木,又常影響中土,因而多土虛木剋證。
本例的諸多臨床表現,不正清楚地表明了其寒熱錯雜,土虛木剋的病機嗎?烏梅丸寒熱並用,土木兩調,正可針對這種病機。
該方主治為蛔厥,其酸苦甘辛合用,雖是針對蛔之習性的考慮,但泄瀉日久,寒熱錯雜,邪戀正虛之病機與之不謀而合,因而仲景特在方後加了一句“又主久利”。
學生丙:
記得老師曾治一例20餘年之久瀉,諸藥罔效,而僅用昇陽益胃湯即愈。
該方也用柴胡、羌活、獨活、防風等風藥,黃連等苦寒藥,人參、白朮、黃芪等益氣藥,組合大法與烏梅丸相同之處甚多,又都能治久利,那麼,烏梅丸和昇陽益胃湯在臨床各自的使用原則和辨證眼目是什麼呢?
老師:
這個問題提得好,因為它是一個具有普遍鑑別意義的典型。
第一,烏梅丸的病機為寒熱錯雜、土虛木剋,而非昇陽益胃湯的谷氣下流、陰火上僭;
第二,烏梅丸的組方原則為寒熱並用、酸苦甘辛同施,而非昇陽益胃湯之補益瀉火與昇陽燥濕藥同用;
第三,烏梅丸之臨床功效為溫臟安蛔,而非昇陽益胃湯之升清降濁;
第四,烏梅丸之治雖時有後重肛熱,但無他處發熱見症,而昇陽益胃湯泄瀉之同時每見面熱、心煩、身熱等症;
第五,烏梅丸無燥濕滲濕之能,而昇陽益胃湯有風以燥濕、淡以滲濕之功。
可見,很多粗看相似的方證,其實有著本質之區別,模糊或混淆了其區別,臨床輕則無效,重則誤人。所謂“毫釐之差,千里之謬”,就是古代醫家於慘痛的教訓中悟出的深刻道理,於古論今說中錘煉出的刻骨銘言。
本文選摘自《劉方柏重疾奇頑證治實》,劉方柏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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