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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2月8日 星期四

胡希恕講傷寒論-第二章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中-第126條

 

胡希恕講傷寒論-第二章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中-第126條

       傷寒有熱,少腹滿,應小便不利,今反利者,為有血也,當下之,不可餘藥,宜抵擋丸。
       這個也很重要。傷寒有熱,不是表不解而有熱,有兩個問題,以前咱們講了,裡有停水,表不解,心下有水氣表不解。傷寒有熱,你非利尿去水氣,才能見效。那有瘀血的也影響熱不解,它的道理是一樣的,裡有所結,它的里氣不通暢,影響內外的條達。這是互相影響的。古人有句話的意思是:北邊你不打開,南邊的風就進不來。這個人體是個密閉的東西。它還裡氣不通呀,表氣也閉上,所以發汗沒用,傷寒有熱,這不白擱了。後面還有一節,說是病發熱,十餘日,雖脈浮數者,可下之,有那麼一條,咱們也講完了,利用這個傷寒有熱呀能體會到這個問題。雖脈浮數者可下之,它說病人就是發熱,雖然脈浮數,雖不是表證者可以下。它假如說下後,脈數還不解,表示這個熱還不退,那你要用抵擋湯,那是瘀血。熱得消谷善飢,這個瘀血呀瘀熱,這個人也“嗜睡”,所以咱們治那個“嗜睡”證呀,有用抵擋湯的機會。也有用那個桃核承氣湯的機會。把這個搞清楚,在臨床上才能夠聯想到一切,不然的話是不行的,這一段呀有這麼個問題,所以表證不解,熱不退,有蓄水和瘀血,有這麼兩種問題。蓄水就是小便不利,或是裡面有停飲,這在頭前講很多了。這一段呢就是裡頭要是有瘀血證,也有一樣的情況,少腹滿,影響小便不利。這個小肚子滿,蓄水的話,應該小便不利,所以傷寒熱不解。既然利了,那就不是有水的問題了,“為有血也”,為有血也影響傷寒有熱而不解,它是這個意思。所以文字非常的簡,你如果你不注意還看不出來。「當下之,不可餘藥」。不可餘藥,大家的解釋有些是一點藥也不要剩下,那是錯的。不可用其他的藥。它主要的問題是什麼呢,就是傷寒有熱。無汗傷寒而熱不退,你再發汗,或其他治療,那是錯的。不要用其它的藥,你得著眼在「為有血也,當下之」。它不用抵擋湯而用抵擋丸的道理,它這證侯呀,不那麼急沒那麼劇烈,這個人也沒有如狂也沒有發狂,只是熱不解而已,所以不要大下。它用抵擋丸,這個丸藥跟湯藥這藥是一樣的。份量少,雖然是丸,它也是用煎法。跟湯藥是一樣的,你們看看後面就知道了。上面那個水蛭、虻蟲各三十個,這二十個,用量少了,桃仁稍多二十五個,那二十個,大黃一樣。但每次服的少多了,那個分三次服,這分四次,藥量少,次數多。你看看底下這個說明就行了,「右四味,搗分四丸,以水一升,煮一丸」有的注家說什麼那是重證,不可餘藥連渣吃,那是胡說八道。它就是傷寒有熱一句話漚在這裡,用其他解熱藥還不行哪,只能夠下瘀血。由於病不那麼峻烈迫,所以用丸藥,用的量非常的少。所以病有輕有重,用藥也有大有小這個量。“卒時,當下血”,卒時就是一週。古人是十二時辰現在是二十四小時,你頭天晚上吃,第二天當下血。如果不下,再吃第二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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