藥事法修正三讀通過 偽、禁藥致死最高罰2億元
2015-11-17 11:30 自由時報
〔記者張筱笛/台北報導〕近來偽藥、禁藥猖獗,連家庭常備治胃的胃散也驗出摻有工業用碳酸鎂。為嚇阻製造或輸入偽藥、禁藥的行為,立法院今三讀通過「藥事法」修正草案,全面提高相關罰則,其中,製造或輸入偽藥、禁藥者,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罰金從1000萬元提高至1億元;若偽、禁藥致人於死,最高可罰2億元。
除加重製藥廠商的責任,新法規定,明知為偽藥或禁藥,而販賣、供應、運送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,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罰金從500萬元提升至5000萬元;若販售偽、禁藥致人於死,最高可罰7500萬元。
新法除提高相關罰則,另增訂藥品追溯機制。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建立電子申報系統,以利快速追溯藥品源頭產製資訊,或掌握違規產品流向。
另外,為確保藥品存量,經主管機關公告之必要藥品,如有無法繼續製造、輸入或不足供應之虞時,藥商應至少於6個月前通報,並公開上網,以改善藥品不足的情況。
新法也定,藥物包裝應提供點字或其他易讀性資訊,以助於弱勢族群讀取藥品資訊。
------------
- 藥事法
- 藥事法施行細則
- 2009藥事法判解彙編 (DOC 下載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