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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0月21日 星期六

藥物化粧品廣告法令解釋彙編20161102 網拍化妝品、手工皂、面膜、自製化粧品、祖傳秘方違法

藥物化粧品廣告法令解釋彙編20161102



國外旅遊帶回化粧品網拍、自製手工皂、自製化粧品、自製祖傳秘方,自用可以,要販售,會被罰喔,別踩到地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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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拍受罰 藥品化妝品最多








網路購物琳瑯滿目,消費者向非代理商買名牌,小心買仿冒品無法取得鑑定書求償。資料照片

【投訴組╱台北報導】網路交易,屬於賣家的部分,則要注意勿販售違規產品,像是專用垃圾袋、彩券、動物、套幣等,輕者下架,重者受罰。一位林先生就因在網路上販賣保險套被罰,去年11月底收到南投縣衛生局公文,告知已違反《藥事法》,被處3萬元罰鍰,「錢還沒賺到,反而賠了一筆錢」。YAHOO!奇摩公關主任吳苑如提醒,賣家貨品在上架前,記得詳盡閱讀使用規範,以免受罰。 



網消會理事長林世華指出,網購糾紛以網路拍賣為大宗。

現行貨幣不准賣

網拍受罰最大宗產品是藥品及化妝品,尤其是化妝品,因成交量大,違規情形也嚴重。台北的楊小姐就抱怨,她將多買的化妝品拿到網路上賣,售價才700多元,為了吸引賣家,將化妝品的說明介紹抄到網拍廣告上,沒想到被台北市衛生局以廣告未經許可而被處分,大呼倒楣。
吳苑如表示,「衛署妝輸字」、「衛署妝製字」等標示的含藥化妝品,廣告須經衛生署許可,賣家若要刊登中文說明書,必須取得代理商或經銷商授權,否則會有違反衛生相關法規疑慮。
其實網拍無奇不有,《蘋果》就接到不少離譜的網拍投訴,去年12月有一位大學學生,刊登了「徵期末考槍手」的廣告,引起網友的側目。吳苑如表示,曾經有位賣家在網拍上販售「新台幣一塊錢,雖然造成網友熱烈討論,但因為現行流通貨幣不能夠買賣,也被下架;另外,賣家可要特別注意,刊登違規商品遭下架,可是不退還上架費的哦。 

部分網拍禁賣及管制商品

資料來源:YAHOO!奇摩、eBay網站 

YAHOO!奇摩

色情及暴力出版品、錄影節目帶、有度數眼鏡、1歲以下嬰兒配方奶紛、人體器官、情趣用品、剪標品等 

eBay

監視設備、關鎖裝置、古文物、娛樂活動門票及交通票券、電影與音樂宣傳品等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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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/網拍手工皂 主婦誤蹈法網 罰1萬

2011-01-03 自由時報
〔記者黃淑莉、洪素卿/綜合報導〕手工香皂近年來超夯,不少家庭主婦學會在家DIY,成品上網拍賣,卻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被罰一萬元;另有大學生中藥包買太多吃不完上網拍賣,成了無照藥商被罰三萬元。衛生局呼籲,網路拍賣不是什麼都能賣,小心觸法。
網路無遠弗屆,加上網路創業不用店面、租金,許多人把家中多餘的贈品、禮品PO上網拍賣,也有家庭主婦、學生DIY各種物品在網路上販售,但並不是所有東西都能上網賣,雲林縣衛生局統計發現,最近一、二年,違規在網路賣化粧品、藥品被罰者有增加情況。

中藥包、面膜網拍也不行

雲林縣衛生局指出,近年來最熱門的手工香皂,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,手工香皂為化粧品,未經申請核准不得在各種傳播工具刊登廣告,網路販售一定會把照片PO上網,就等於是廣告行為,只要被查獲將被處五萬元以下罰款,去年衛生局裁罰好幾件,考慮都是初犯,只罰款一萬元。除了手工皂,也有上班族、學生因一次買太多面膜、化粧品,用不完上網拍賣,同樣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,被罰一萬元。

觸犯藥事法 最重可能被判刑

另有民眾把從國外帶回來的酸痛藥膏、或吃不完的中藥包等上網拍賣,已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,衛生局均裁罰三萬元。
雲林縣衛生局副局長廖敦正表示,網拍很方便又不用成本,但民眾把照片傳上網最好仔細閱讀相關規定,例如藥事法嚴重可能判刑或罰款五百萬元,提醒民眾要小心。

涉及廣告文字 須先申請核准

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化粧品管理科科長張簡啟瑞指出,規模化生產手工皂等化粧品,依據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,必須申請工廠登記。至於小規模手工製作,在網路販售時涉及有廣告文字,依法就應在事前將所有文字、畫面或言詞,先申請衛生主管機關核准。
也就是說,如果消費者在網路上張貼「有手工皂兩塊分享,每塊價格╳╳」,理論上不會受罰。但如果出現像是「適合異位性皮膚炎或是敏感、乾燥皮膚使用」,這類涉及效能的文字,就算廣告行為,須事先申請。

隱形眼鏡屬醫材 網拍被判刑

另外,網友較常誤觸的法規地雷,則是不小心賣了醫療器材。先前還傳出有網友平行輸入韓國「娃娃隱形眼鏡」,在拍賣網上大量販售,結果被判四個月徒刑。
食品藥物管理局吳正寧科長則指出,除隱形眼鏡外,包括OK繃、耳溫槍、保險套、衛生棉條、老花眼鏡、驗孕試紙及血壓計等都是醫療器材,都必須在領有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的處所才能販售。至於網路虛擬店面,由於依據藥事法施行細則,藥商登記事項包括營業地址、場所及主要設備平面略圖等,要有實體店面才能申請,所以網路不能申請賣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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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Y香皂無許可 網拍宣功效 開罰1萬







發佈日期:2011年1月2日

訂閱 71.7萬


中天新聞》很多民眾都會自製手工香皂,但有家庭主婦網拍自製手工香皂卻挨罰,因為這名主婦PO上照片,強調功效,涉及廣告不實,加上沒有申請廣告許可,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,開罰一萬。 更多完整報導,詳見: http://video.chinatimes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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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拍賣化妝品 宣稱功效罰一萬
網路拍賣化妝品 宣稱功效罰一萬
2005/02/03 17:52
記者 李昀臻 焦漢文 台北 報導
網路拍賣很流行,有些敗家女會把多買的保養品拿到網路上拍賣,但您可能不知道,在網路上賣化妝品,還在上頭宣稱功效,就會觸法,而且如果被檢舉,還會被罰鍰1萬元以上。
網路上什麼都有,什麼都賣,但陳小姐在網路上賣保養品,卻賣回了一張1萬元的罰單。網路拍賣家陳小姐:「我只是在網路上把我不要的東西,或者買太多的東西虧錢來賣,我也不是廠商,我刊登一天就被人家檢舉,然後下架。」
原來,陳小姐把保養品的功效PO上拍賣網站,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,涉嫌廣告誇大,乖乖吞下了罰單。台北市衛生局處長姜郁美:「你要是只有產品的名稱、產品的外觀、產品的價格,這樣是核准的,可以的,我們把他當作一個商品櫥窗在看。」
也就是說,類似像持續保濕抗皺、細緻毛孔,甚至說是「擦的脈衝光」,這樣的形容詞都算是誇大不實。親民黨台北市議員黃珊珊:「我不認為說不應該上網賣化妝品,只是上網賣化妝品,要申請許可這件事,要讓一般的人都知道,而且許可的費用是不是能夠在個人和廠商之間做區隔。」
寫了成效被檢舉,不僅拍賣網站會被取消,東西賣不出去就算了,還得面臨1萬以上5萬以下的罰鍰,真可說是賠了夫人又折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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